
从“烈女”邓玉娇案看出两个阵营在搏弈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邓玉娇案”一波未平又兴风浪。不但让昔日毫无名声的鄂西巴东县一下子跃入公众视线,而“涉嫌杀人罪”的邓玉娇也豪迈地成为家喻户晓的“烈女”英雄。事件起因很简单:巴东县三官吏邓贵大、黄德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邓玉娇案”一波未平又兴风浪。不但让昔日毫无名声的鄂西巴东县一下子跃入公众视线,而“涉嫌杀人罪”的邓玉娇也豪迈地成为家喻户晓的“烈女”英雄。事件起因很简单:巴东县三官吏邓贵大、黄德智之流喝完花酒又来娱乐城寻欢,无故非礼服务生邓玉娇,在遭到拒绝后,招办主任邓贵大掏出一沓钱来敲打邓玉娇的头部,利诱其卖身。邓玉娇不理,想寻机离开,却被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挣扎,再次被按倒,羞愤之中的邓玉娇挥刀刺中邓贵大胸部及喉咙,致其不治身亡;事发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邓玉娇也不想这样,因邓贵大酒后的禽欲发作迫使她羞愤动刀,这一刀刺死了邓贵大,从此也改变她简单而宁静的生活。在巴东官方眼里,她是涉嫌“故意杀人犯”,她刺死了官员邓贵大;而在民众眼里,她是当代“贞女”、“烈女”、“侠女”,赢得了全国民众的同情和声援,为其立碑树传者皆有之。然而,不幸的是,受到公民推崇的邓玉娇却被警方带进看守所囚禁。
一边是普天百姓热泪同情,一边是巴东官方措词严厉地“将公正处理服务员刺死官员一案”。此前,巴东警方在通报案情时将“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将“按倒”变为“推坐”在沙发上,一种强暴的劣行马上转化为温柔的“推坐”。更让人弗议所思的是,5月24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最新情况:“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等等。此通报一出,又一次遭到义愤的网民们质疑和驳斥。因为此前邓玉娇委托律师说过邓玉娇哭诉过她遭受过性侵犯,而巴东代言人却以答非所问说“邓玉娇并未被强奸”。令人感到诡异的是,在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和律师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政府代言人竟宣布“张母”解除了与律师的委托关系。更令人震惊的是,那位“神秘”了十多天的“第三人”邓中佳竟由政府代言人宣布其未“违法”。种种迹象表明,巴东县政府在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浪尖事件上缺乏公信、存有偏袒,才让公众不断质疑和责问。巴东县政府可能认为,政府代言就是代表政府公权它具备威慑力;但是,邓玉娇案昭示天下后它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故意杀人案”,它背后深藏着急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巴东县政府代言不仅没有起到稳定民心、顺应民意、维护公正,相反却在官与民之间设置了一道厚厚的屏障。
在巴东县当局眼里,这起事件是服务员刺死官员的个案,殊不知,被媒体、网络热评后早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特案。同时,它还彰显出中国社会两个不同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强权阶层和以底层草根民众为主的弱势群体在公然搏弈和对峙。在当前社会处于改革时期所产生的贫富差距和官民关系紧张的特定情况下,干群关系早被蹂躏、在风化,拥有政治特权、金钱贪婪还膨胀色欲的官僚把持着公权,并对受打压、受凌辱甚至是压迫的底层民众不屑一顾,视为玩物。邓玉娇一案其实质就是二个不同阵营的人在搏弈、在对峙。巴东县政府显然没有这种警觉,依然在特殊社会危机中处事不慎,无形中被民众逼上“官官相护”的绝地,因为社会的通则是同情弱者,而事实根本也在于邓贵大在错误的思想下在错误的地方选择了错误的服务员;况且,和谐社会的构建热切需要化解这种不正常的官民关系,而且网络舆论监督力量日驱加强,“理正不怕官,心正不怕天”,这就是普天下百姓最直白的心灵表露,也是邓玉娇能赢得普天人同情、声援的关键。
从“杭州富家子飙车70码”到“深圳梁丽‘盗窃案’”再到“巴东邓玉娇案”,民众观点和官方态度存在差距,观点截然相反,这其实就是社会急需解决的矛盾。一方面在网络巨大力量的推动下,百姓关注法制关注自身权益;又一方面也显现出民众对当今的司法不公、公权偏袒心存忧虑;再一方面,我们的公权机关在处理类似事件中缺乏理性,处事僵化、一臆孤行,最终激发这种民愤,使公权行政面临尴尬境地。因为“公众被告知”是我们公权机关必须奉守的原则,惟有真正做到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处理危机事件才会化解民众信任危机,顺利与民众达成观念对接。
邓玉娇案中出现两大阵营对峙和搏弈并不一定是件坏事,这证明我们正朝着一个新的法制化、民主化社会挺进,在这一进程中,公权会得到钳制、官员会受到民众监督,这是法制社会所必须的。因此,两大阵营搏弈、对峙,赢得一定是法制,赢得一定是民主,赢得一定是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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