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公费出国演化成隐性腐败

莫让公费出国演化成隐性腐败

获保首领杂文2025-07-17 08:43:36
财政支出中的“三公”(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出国)问题,向来为网友们诟病。而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门10月16日联合发布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中的“三公”(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出国)问题,向来为网友们诟病。而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门10月16日联合发布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也让网友们看到了治理官员违规出国考察现象的努力。近日,一个题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再次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从这名网友所贴出来的该考察团的相关文件资料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次因公出国标榜的是人力资源考察团,目的也很远大堂皇:参观人力资源和政府人事管理制度;参观财税公务员、劳动力市场培训机构;考察借鉴政府在扶持人才技能培训和新型优秀人才培养选拔方面的经验。但问题就出现在,帖中的“考察行程安排”却看不到任何考察、培训的安排,这些人员所要去的地方,反而全是著名的旅游景点,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出国考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官员能够开阔眼界,转变思维,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然而有些作风不正的官员却把它变异成为公款旅游、购物、安排子女留学,甚至是部分贪官敛财或外逃的途径,这点实在太令人失望。
看到网友们的热议,笔者不禁想起不久前发生在温州的一起与此相类似的事件:2008年10月温州市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某带团前往法国考察,考察期间以探望其在法国的女儿为由离队。等考察团要回国时,他以腰椎间盘突出老毛病复发,无法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回国。
一名堂堂区委书记率团出国考察,却独自离队托病滞留他国不归,直到11月12日,才有报道称给予杨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而对公众猜疑是不是又是一起贪官借出国考察机会演化的外逃事件,至今仍无“正式说法”。
按理说,官员出国考察是必要的,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目前某些官员出国考察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已经变异成一种官员的福利或待遇,最终成为官员走向腐败的一种诱导剂。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我国在官员公费出国考察方面的规定不够严格呢?其实不然,我国对官员公费出国考察有着严格的规定,最明显的是指标化管理,比如“省部级官员每年可以两次出国考察,局处级官员每年可以一次出国考察;“一年出国考察一次的,可以考察两个国家,时间不超过12天”等等。
既然规定这么严格,那么问题是出现在哪里呢?答案是制度上的虚设,在上述规定面前,有些官员却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以考察名义变相出国旅游,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尽管中央以前已三令五申,但有些官员违规出国考察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治理效果不佳。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审批程序过于简易、限制过于宽松,在源头上没有堵住,接下来的要组织部门同意、向纪检部门报告、经外事部门审批,也基本上就是走走形式罢了。另外,官员出国考察缺少可操作的具体的追究、处罚条款,也就是说被处罚的成本太低,没有什么威慑力,这也成了有些官员热衷于出国考察的原因之一。
规范官员出国考察,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增加透明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报批的程序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审查,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只有从制度上严格起来,建立起刚性的制度,让制度管人,让制度管事,才能从源头上制止不正当的公费出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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