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四大类谋杀技巧
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更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上帝”,因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条蛇的阴谋,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个“侦探”。推理小说发展到今天之所以
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更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上帝”,因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条蛇的阴谋,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个“侦探”。推理小说发展到今天之所以代代都有一大批的推理小说迷,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推理小说作家把谋杀计谋的曲折离奇和写作笔法的跌宕起伏结合在一起,从而制造出了让人感觉“亦真亦幻”的感同身受或身临其境,尤其是那惊为天人的谋杀技巧,使人读起目炫神迷,这大概就是推理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吧。推理小说最值得观看的地方就是谋杀技巧,而从埃德加?爱伦?坡开始,到柯南?道尔开创了推理小说的盛世,再到承前启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法国的莫里斯?伦伯朗,比利时的乔治?西默农以及美国的雷蒙德?钱德勒、达谢尔?哈梅特以及开创法庭推理小说的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再到日本的本格派代表江户川乱步和变格派代表横沟正史,以及开创日本推理小说新时代的松本清张和森村诚一,乃至八十年代主宰日本推理文坛的赤川次郎等。以上的这些推理小说作家写出来的推理小说都没有脱离这个路线,现在撇开写作的技巧不说,单说谋杀技巧的话,在这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在现场型、密室型、角色型和心理渗透型四大类推理小说作家最常用的谋杀技巧。
(一)不在现场型,这一类型的意思是凶手通过各种手段让人相信自己在被害人被杀时不在现场,从而自己的谋杀嫌疑被排除,这一类型又包括以下几个小类。
(1)捷径型,即谋杀实施地和犯罪嫌疑人伪造的不在现场的地点之间有捷径,例如被害人在A地点15:00被害,而犯罪嫌疑人15:10被人看到在B地点,或是在14:50被看到在B地点,但是从A到B的路程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的时间,所以通过推论,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在10分钟的时间里来回杀人,但是两个地点之间可以通过坐汽车、火车、飞机之类的现代化交通工具来缩短通达两地的时间,这是最常见的一类不在现场型犯罪。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在这部森村诚一的成名处女作里,凶手通过反复的使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
(2)伪装受伤型,这一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是当着众人的面伪装自己受了伤走不了路,然后趁着众人对自己不注意,杀掉自己想杀的人,因为自己走不了路,当然也不会被人怀疑杀了人。
这个方法最经典的代表作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尼罗河上的惨案》,在这部作品里凶手先是当着众人的面被自己的同谋击中了腿而走不了路,然后趁机杀人。
(3)伪造时间型,这类犯罪一般是把家里的表拨慢,然后让自己的家人和仆人给自己当证人,以证明自己在犯罪发生时,自己不在犯罪现场。
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江户川乱步的《女妖》,在此作品中那个邪恶的女人就是把表都拨慢了,让所有的人都当了她不在现场的证人。
(4)伪造地点型,这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在B地点12:00开party,利用借口上厕所时杀掉被害人,在杀人后把尸体和血液用塑料袋包裹起来,然后在party散了后,开车把尸体放在了A地点,伪造成是在A地点12:00杀的人。
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麦劳里的神谕》,在此作品中凶手利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连环谋杀,但是却总能找到不在现场的时间证人。
(5)利用双胞胎的特殊性的同谋型,兄弟两人交替出现以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
这种方法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的《双曲线的杀人案》,在此作品中两个双胞胎兄弟交替出现,实施了一系列谋杀。此外还有有栖川有栖的《魔镜》,在此作品中双胞胎兄弟利用相互扮演对方的角色并且利用了火车时间表这一工具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6)利用别人或是别人的杀人计划杀人,就是通过打电话,给对方播放自己的录音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对方也可以利用凶手的计划顺水推舟来杀人。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青山刚昌的《水平线上的阴谋》。
(7)远距离杀人型,就是杀人者在死者在地点A被害时,自己在地点B,凶手是通过远距离的方法来杀人的。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有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紧张的同谋》,在此作品中凶手就是利用手枪远距离把被害人射死,从而给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8)伪造物证,证明案发时自己不在现场。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迷》。
(9)在案发现场的不在现场型杀人法,说穿了就是先把被害人弄昏,然后趁着众人涌进被害人的房间时杀人。
这一类型最经典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
(10)利用机械陷阱杀人,这一类型的作品有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在此作品中凶手综合运用了第9和第10两种谋杀技巧。
(二)密室型,这种类型的谋杀技巧是使现场成为一密闭空间密室诡计,这一类型又包括以下几个小类。
(1)最简单的是自杀,被害人在一密闭房间自杀,但是伪装成是他杀。
这类谋杀技巧首推艾勒里?奎因的《生死之门》,在此作品中被害人其实是自杀,只是一只鸟把被害人自杀用的凶器给叼走了,所以造成了他杀的现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凶手也是杀掉所有人之后再自杀,但是却伪装成了他杀。
(2)意外型,这一类型是被害人自己在一密闭的房间里因意外碰晕或撞死,而被误认为是他杀。
对于这个类型的谋杀技巧,其外表看似密室谋杀,其实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事件,其首推卡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在此作品中女主角按照惯例把自己的房间的门与窗都关好后,睡觉过程中,因噩梦而惊醒,滚落床下,并导致自己的太阳穴碰到了桌角,形成了致命伤,从而被误认为是凶手在杀人后从密闭房间消失。在此作者为了增加这种密室谋杀的迷惑性,作者用在前一天凶手与被害人还有过“亲密”接触的凶手想要扼死被害人的手印还清清楚楚地留在被害人的脖子上这种方法打消了读者对于意外事件的怀疑,这样在这所有的蛛丝马迹被读者串联起来的同时,作者就用比上一种杀人技巧更高明的诡计把所有读者给愚弄了。
(3)机关型,即利用机关杀人或是在密闭房间杀人后利用暗道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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