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强查“小票”的违法行为还要横行多久

超市强查“小票”的违法行为还要横行多久

大凡在超市购物,顾客在经历了排队结帐之后,提着大包、小包在经过超市出口处时,还要被或是帅气十足或是牛高马大的工作人员强行验查“小票”,若是遇到那些仔细、认真的工作人员,还被遂项验实,被动的顾客如芒刺身,浑身不自在。
3月6日下午三时,江西省于都县的坚强量贩鸿运店内顾客如织。一位顾客与工作人员的争吵吸引了众多顾客的眼球。只见工作人员正大声质问一顾客:“上个月你买东西拒绝让查‘小票’,现在又故伎重演,你的用意何在?”工作人员胸戴工作牌守在超市出口的右侧,他的职责就是检查购买商品后顾客手中的“小票”。
这位拒绝商场检查“小票”的顾客叫袁西北,他只是于都县一名普通的市民,但在民间却素有“维权斗士”之称,他的特别之处在于敢对许多“潜规则”说“不”。这次光顾坚强量贩鸿运店又是向世人证明超市检查消费者“小票”涉嫌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据袁西北回忆,2月14日下午,他到坚强量贩鸿运店花了76。1元买了东西,当他付完钱走到超市的出口处,工作人员要他出示“小票”,袁西北告诉工作人员超市此举是违法行为,而工作人员却指着靠近出口处墙壁上醒目的“请出示小票,谢谢合作”几个大字提醒袁西北:“你不拿出‘小票’,谁能证明你手中的东西是买的还是偷的?”
双方为此大吵了起来,被拦在超市不能走的袁西北万般无奈只得报警,110民警赶到后,袁西北才得以脱身。袁西北看了时间,因超市工作人员强查“小票”而耗时26分钟。
由于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并对此事指指点点,袁西北深感超市此举是羞辱了他。2月15日,他到于都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未果的情况下,便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超市此举属于违法行为,并在今后不得要求消费者购物后出“小票”,诉状还要该超市对限制其人身自由26分钟的行为负法律责任,要求超市为此赔偿精神损害费1元。法院受理了此案后,将于4月1日下午开庭。
其实作为消费者,都经历过超市这种强意检查顾客“小票”事情,一般人都认为超市处于防偷具有这种权力,也有顾客认为此举伤害了消费者的自尊心,尽管如此,但没有哪个胆敢站出来为自己维权。那么超市这种强查“小票”行为就究违法否?中消协工作人员回答说:超市检查“小票”行为明显违法。中消协认为:超市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超市强制封包、查验购物“小票”,其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再有,超市在消费者付款后再强制查验“小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还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更有,超市强行封包的行为还剥夺了消费者在超市内对自己所有财物的使用权,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这三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明知是违法行为,那为何全国大大小小的超市却仍普遍存在这种侵权的强查“小票”事情呢?原来超市认为检查“小票”当中,也确实查验出没有付款而把商品私自带出超市事件,超市便以“存在既合理”而坦然行之。但这一观点也被中消协工作人员反驳。他们指出:超市经营作为一种商品零售形式,在获得利润的同时也会给商家带来商品易被盗窃的风险。商家应通过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利用科技等技术来降低经营风险,绝不能采取蔑视消费者人格尊严和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违法手段,以转嫁自身的管理责任。
面对超市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强查“小票”行为,其实质彰显出消费者没有意识到超市此举已构成违法,同时,也彰显我国法律存有空隙。从事工商管理多年的一位消协负责人说:关键是目前对于超市检查“小票”行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该归哪个部门来管理。一句话,超市的强查“小票”行为得不到纠正和禁止,原因还是法律还没有赋予相关部门的法律职责,因此,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而作为弱势的消费者又何有时间和能力来抗拒这种强势的超市集体违法行为。
袁西北就是这么个为了维护大家权益的“勇士”,用自己的行为来维护我们大家应有的尊严和合法权益,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一分子的我们,应该通过我们的呼声来支持他的正当维权行为。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相关部门主动来肩负起为民职责,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权益。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的法律日益完善,我想,这种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奸”行为迟早会寿终正寝,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