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还要有多久

转型期还要有多久

曾几何时,“社会转型期”在人们不经意间成了热门词汇。上至政府,下到媒体,面对社会上涌现出来的一些非常现象,一到应付不来或者解释不清的时候,就不问因果,一律将之归咎于“社会转型期”——诸如贫富两极分化、社会竞争激烈、治安形势严峻、失业率高企不下等等,一句“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便理所当然成了正常现象,是必然的甚至是无可避免的,似乎这个“社会转型期”成了引发所有非常现象的合理根源。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说是成功的,但并未完成转型;真正的市场经济所必需完善的宪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硬约束”的破产机制这两个前提目前仍不具备。30多年经济改革成功的路径既可以说是“渐进”的,也可以说是“从体制外到体制内”的,从战略的角度来说,走的是一条特殊的“政策之治”的路径。改革以政府、政策为主角,其目标是寻求短预期性和效率公平的关系。保证了中国改革在一条平缓、灵活、绕开改革的死结、追求立竿见影、机会主义和以社会稳定为前提的道路上发展,但也阻碍了“依法治国”和普遍性的游戏规则的施行,并诱发了就业、三农、两极分化、腐败等问题。经济市场化程度呈现不平衡的特点,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最低。由政策之治迈向法治之治将是下一步的改革战略抉择。法治的作用一是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二是约束经济人的行为,实现秩序公正。在改革的关键性的“决战”阶段,法治与人治的深层次矛盾将变得明显。
但到底这个转型期让我们转到哪里去,却好像没有经济学专家站出来阐释过,我因此就想,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目前转得有些晕的原因吧!
至于这个词是谁翻出来并把它演变成万能钥匙的,我无意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是不是又是政府因为执政失误或施政乏术而借以推卸责任的托词,因为知道了也没用。我只想弄明白,这转型和转型期的定义究竟是什么?而以我目前简单粗陋的理解,所谓转型,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模式向另一种模式的转变,这个转变的过程就是转型期。那么,我们的这个正在“进行中”的转型期究竟是由什么模式在向另一种什么模式转型呢?是社会主义正在向“人类最崇高的事业”共产主义转型呢还是其它什么资本主义方式呢?这个转型过程又将会有多久呢?时间太长了会不会令现在的诸多痛苦进一步裂变出更多的痛苦,而又让我们期待的另一种“莫须有”模式变得遥不可及呢?
中国经济转型从1978年开始,到2003年之后,基本转型为市场经济中的开发型国家模式。然而,关于中国社会向何种模式转型,即中国社会定型的目标模式到底是什么,仍然是一个学术上存有争议的话题。
但假如说目前的这个“转型期”正在进行的“转型”是贫穷社会向小康社会的转型,或者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的转型,又或者是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型,会不会有些牵强呀?那显然都是一种全民受惠的转型和顺应人类进步与文明的转型,是大大的好事,又怎么会出现现在这么多社会问题呢?
经济转型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社会转型的目标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提出这个目标模式的背景出发,可以发现和谐社会的一些理论解释:其一,中国传统文化中追求理想社会状态的释解;第二,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公平社会的理念;其三,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认识;其四,中国经济转型期中的一些认识。但是,和谐社会作为一种转型目标模式还缺乏理论概括。目前的理论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这场巨大实验,但这个僵局迟早是需要打破的。
难道是经济转型惹的祸?可你要明白,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确实,与我们对社会转型的说法感到摸不着头脑的是,我们的确清楚我们的国家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并伴随着持续的经济增长。但问题是,如果经济转型以及经济增长不仅不能造福民众,反而滋生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那么这样的转型、这样的经济增长是否本身就存在着什么问题呢?
让个别人暴富,就种下一群人的仇恨,让一小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却有更多的人陷入贫困。现在中国经济每年都以百分之几的继续增长可带来的利益都到哪里去了?难道都在“转型”中被偷走了吗?物价的上涨比工资增长要快的多,不知转型期到底还有多久。在企业改革转制的过程中,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失业工人许多合法权益被改革得荡然无存,他们理所当然地表现出愤怒。我认为转型期就是官方的一种应对民愤的敷衍搪塞之词,从上世纪80年代一直延续到今天,这个所谓转型期还在转,到底要转到什么时候,是不是要转到地老天荒呢!没有人知道到底要转到何方?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进入全面、深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新旧体制交错,调节、监督机制和法制建设不完善,引起社会矛盾和诱发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从而出现了犯罪现象大幅上升的势头。犯罪率的急剧上升,犯罪恶性程度的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公务员以“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已经普遍化,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形成严峻挑战。金融诈骗犯罪手法更新颖、更隐蔽,呈多样化、案件涉及的金额往往相当大,一般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千万。同一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之间相互配合,利用权力网络,结成犯罪联盟,实施共同犯罪。且犯罪主体的职务呈“走高”趋势,越来越多的“一把手”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在党政机关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中,渎职类犯罪涉案金额占涉案总金额的91%,而挽损率仅为2%。公务员犯罪是腐败现象中最为突出的表现,但是其负面效应远远超出腐败本身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害。它不仅严重危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政权的稳定,而且阻碍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在两会期间有代表就向公安部领导询问,为什么越改革犯罪率越高,答: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是避免不了的,将会逐步变好。可我很愚钝,搞不懂逐步是多久,要请网络朋友点拨点拨,最好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赐教一下。或者,干脆我也跟着瞎转几年退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