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恋的可行性

试论网恋的可行性

自网络给现代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网恋已经常见不鲜。现在提说网恋,人们的反应不再像当年网恋悄然兴起时那般谈“网恋”色变。报纸新闻也时有某某两人网恋后来结婚的消息。看来,成功有成功的原因,失败有失败的因素。成的,说明网恋可行,没有结果的,也并不能说明网恋不可行。
先给网恋下个定义:在网络里认识,谈心,喜欢,然后相互爱慕。网恋的可行性,我个人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1﹑网络里能认识更多的人,越多越具选择性,也就利于优质恋情的产生;2﹑网络里的交流能带来更优化的对象交流;3﹑更符合恋爱心理学;4﹑具有安全性;5﹑分手容易,麻烦事情少。
互联网的用户如今已经遍地都是。网络进入千家万户,金融﹑新闻﹑休闲,无不和互联网亲密接触。可以说,不到十年,不懂网络的人将会被人笑话,当作羞耻的缺点。青年男女进大型交友平台,每天可以查阅很多异性信息,看他的博客,看他的个人展示,比电视娱乐节目弄的交友对对碰了解的更多,认识的更多。感觉有交往意向的可以留言,发消息等等。如果你用心搜索,肯花时间,你接触的异性数量会大大超出你现实生活中认识的数量。而且会越来越多。多一个人,就多一种选择,认识的越多,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种的机率就越大。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不就是最愉快,最幸福,最优质的吗?
常见网吧里的青年男女盯着屏幕聊天,把钱哗哗地淌进互联网。他们嗒嗒地敲击键盘,不断的发送话语,图片,表情,给对方放上音乐,简直就像玩魔术一般。生活中,这些容易做到吗?只有在网络里,能做到多管齐下的交流。网络已经避开了现实生活中男女由陌生到见面﹑认识的尴尬,电影里不是常有男女相亲见面时你一问我一答的片断么?同时,网络交流避免了对方压根不想搭理你时的窘境,反正没人看见。很多人有在网络里对未谋面的网友倾诉心情的倾向,那样说了很安全,自己也得到了放松。那么多的聊天工具,那么多的网络交流社区,那么多的注册用户,不正说明了网络交流蓬勃发展,带来更优化的交流么?
恋爱的最大特征就是感性,要求有浪漫气息。网络满足了这一点心理要求。认识时是神秘的,有探索的渴望。而且这一过程是随双方的交往意向决定的。心有灵犀,网络带来神秘感,距离感,正所谓神秘产生美,距离产生美;符合心理学,美学原则。加上网络能使网民具有可美化性,如个人网名,主页,博客,借助很多手段产生声﹑光﹑音的美化效果,更符合恋爱过程中把对方美化的恋爱心理。相隔万里,只要网络连通,你就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虚拟的礼物,电子图片,不是具有浪漫的气息么?
现实生活中交友,如果约会,刚认识时多尽量选择在白天。交往一段时间后晚上约会要早回家,免得家人担心。担心什么?担心安全。网络里避免了这种情况,你了解到一定程度,可进可退,就看你自己的脑子的分析。不想与对方交往,对方对你的人身﹑财产﹑隐私不构成威胁,因为网络的神秘性,距离性反而可以带来了安全感。现实生活里朋友给你介绍异性,大概哪家住哪,什么情况都知道了很多,这是一种麻烦。刚认识就知道了你六七分,不是太快了么?你都还不清楚对他有没有交往意向呢!
网络交往之后,你如果发现对方不是适合你的类型,对方不能对你的生活构成麻烦事。不像现实情况中的这类情况,分手后对方死缠烂打,一天不得安宁。在网络里如果对方骚扰你,你可以设黑名单,比现实生活中的公安局管用。公安局只保护重要人物的私人生活不受骚扰。再或者换一号码,换一个主页,换一个网名,比现实生活中的搬家容易得太多。而且保护性很高,后遗症极少。
看到这里我知道很多人在说我的观点有问题了,你要说那句前些年很流行的话了:“在网络里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现实生活里,有小学文化的人打着军校某某处长,军区某某司令的假证件,招摇撞骗,报纸屡有报道。除了痛恨犯罪分子之外,对受害者表示同情,也对受害者的分辨能力摇摇头。现实生活中认识的朋友,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是杀人犯,在逃犯,那又去怪谁呢?结婚后才发现原来对方在另一个地方也有老婆孩子,怪谁呢?不可否认,网络里鱼龙混杂,社会生活中难道就不是鱼龙混杂?网络也是社会,如果你在网络里被狗骗了,你要怪网络吗?在生活中被骗了,你怪社会欺骗了你吗?
可行性不代表就有准确性,就如生活中看到的,接触的发生了严重误差,你能说全是社会的责任吗?你的分辨能力呢?网恋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认识,相恋的过程。以后怎么发展,自然看你们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转到现实中了解,更深交往。那就是个人的情感生活问题处理的能力了。换句话说,你在现实中把狗认成了人,我只能说你的眼睛或者大脑有问题。在网络里遭遇同类问题,我还是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