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思宗十七年,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年)的一天深夜,汶上县城西南索庄。万籁俱寂,鸦鹊无声,人们已酣然入梦,谁也不会想到,一场血光之灾会突如其来,从天而降。
突然,索庄李府内传出阵阵凄凉悲惨、撕心裂肺、响彻夜空的哭叫声、求救声,同时伴以穷凶极恶的喊杀声,继而李府变成一片火海,烈焰汹汹,火光冲天,燃亮、照红半个汶上县城。这一夜,李府内的人不论是嗷嗷待哺的孩子,还是白发苍苍的老者;不论是花季少女,还是青壮男人,都惨遭杀戮,无辜送命,含冤离世。这一夜,李府内的珍贵物品也被洗劫一空。这一夜,被杀者被一坑埋于索庄。许多遭劫者死不瞑目,睁着或愤怒或惊惧或疑惑或兼而有之的双眼直视苍天,似在拷问:老天爷,我们究竟得罪了谁,招惹了谁?是谁伸出血淋淋的罪恶之手,剥夺了我们这些无辜生命生存的权利?是谁导演、策划了这一幕惨绝人寰、惨无人道、惨不忍睹的人间悲剧?
是谁,究竟是谁呀?
重重疑雾随着岁月之河的缓缓流淌渐渐散尽,一个罪恶的名字、丑恶的灵魂浮出“水面”,是他——臭名昭著的洪承畴!
对于洪承畴,人们并不陌生,多识其丑恶嘴脸。他原本明万历间进士,明崇祯时任兵部尚书总督河南、山、陕、川、湖军务等职,镇压农民起义军,后调任蓟辽总督,抵御清兵。后兵败降清。顺治元年,从清军入关,也正是这一年,他酿造了上述惨案。次年至南京,总督军务,镇压江南抗清义军,杀害著名人士夏完淳、黄道周等多人。顺治十年,受命经略湖广、两广、滇黔,镇压各部农民起义军,身上沾满了农民的鲜血,欠下累累血债。
洪承畴又为何视索庄李府为眼中钉,肉中刺,必血洗之、诛灭之而后快?莫非是李府与他有什么“血海深仇”?原来,这与原明末汶上籍贤吏李烨然坚持正义,秉公执法,将依权仗势、作恶作端、罪孽深重的洪承畴的“命根子”——儿子及女婿一同治罪有关。洪是借机报复,借清人之“刀”滥杀无辜。
李烨然,字文若,号鹤汀,为汶上县城南门大街人,明万历三十八年进士。他历任陕西蒲城知县、长安县知县、户部福建清吏司主事、户部河南清吏员外郎、山西主考、浙江杭州府知府、河南彰德府知府、湖广武昌道、陕西潼关兵备道付使。万历、泰昌、天启三朝告封,后乞骨还乡。
当年李烨然任职福建时,洪承畴已官高爵显,其子在家骄横成性,游手好闲,嘻戏玩乐,横行乡里。洪承畴之门婿为纨绔子弟,内兄弟俩沆瀣一气,为害乡邻。一次,正逢清明节,两少年偕待从数人到祖茔上坟,回府路上,看见一队布商推车迎面而来,洪家公子顿生怪意,故作放响马之态,高声呐喊道:“过路客商,留下买路的金银!”布商见有响马到来,大为惊惧,撂车飞逃,从人见此情状,急喊:“莫跑,回来!”布商已远跑他处。两公子见状,得意洋洋地笑说:“只是呐喊一戏而已,未想却弄假成真啦。”从人却说:“事出不妙,犯了大法!”两公子却满不在意,让随从推着布车,一同回到府中。
那贩布商原本是当地人。事过不久,乡邻相传:劫布人是洪府的公子。布商便到衙门呈告,当时正值李烨然在任,李便派人去洪府询问,可这俩豪门公子一向盛气凌人,对地方衙役傲慢无礼,当差役提到布商告状的事时,他们却毫不领会其好意,却深怪地方衙门故意寻事,小题大作。
差役回衙如实禀告,听后,李烨然悖然大怒,随即派人到洪府拘捕被告归案。两恶少依仗权势,目无公堂,气焰嚣张。李烨然查明人证物证确凿,当即谳定,人犯收监,案情上呈。
事到如此,洪府即派人进京禀知洪承畴。洪承畴闻信急速返乡,找李烨然求情,此时判牒已到,两公子均定大罪。洪承畴忧心如焚,再三恳求李烨然法外施恩,留婿或留子于法网之外,李烨然却坚持正义,执法如山,仍持原判。后洪承畴一直对李烨然怀恨在心,但事属王法,不敢公然报复,便只好待机下手。
机会终于来了,李烨然乞骨还乡家居十七年时,亦即顺治元年(1644年),洪受清帝命率兵前往山东、山西平定抗清义军,途经汶上,屯驻城西南索庄,当夜将李府包围,大肆剿杀,借机报仇。待多人被杀戮、珍物被掠空、府第被焚毁后,洪承畴才面带奸笑、心怀家仇已报的喜悦离汶西进,重新开始了他的罪恶之旅。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者古来闻骂声。洪承畴这个以屡次镇压农民起义而臭名远扬,将自身的所谓功名“大厦”建立在无数农民起义军累累白骨之上,又在汶上县为报私仇而滥杀无辜,制造了一起惊天惨案的卑鄙小人,剿杀正义与公道的刽子手,将永远被刻于历史的耻辱柱上,留下“卑鄙小人”的千古骂名。
主要参考资料:山东出版总社济宁分社1991年3月出版《汶上文史资料》(第五辑,汶上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