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爱情

貌似爱情

迂呆散文2025-03-29 09:05:20
爱情,这个世世代代永不变的话题,这个跨越千山万水,这个跨越千秋万代永远存在的东西,它看见,它摸不着,它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一种内心非常强大的力量,一种既可以让人振奋也可以让人毁灭的东西。它无影无形它
爱情,这个世世代代永不变的话题,这个跨越千山万水,这个跨越千秋万代永远存在的东西,它看见,它摸不着,它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一种内心非常强大的力量,一种既可以让人振奋也可以让人毁灭的东西。它无影无形它却存在于这个事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当男女相遇的那一刻,那荷尔蒙相互吸引,那一见钟情,那念念不忘的是爱情。当男女长时间相处,心里的爱情越来越靠拢,由朋友变成了情人,那为对方的付出,为对方做的点点滴滴可都视为爱情的化身。情人节,七夕节等等各种示爱的节日,街上的男男女女卿卿我我,都以他们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爱情,会送很多很多鲜花,会送很多巧克力,有在宿舍下面玫瑰拼成心形,蜡烛围成心形等各种表达爱的方式,爱情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很多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但它们无一不表达了,这个世界上爱情的存在,爱情的美好。那种相偕到老,那种为爱修天梯,那种为爱出走,为爱等候了一辈子的,那种爱情更是滋生长远,是我懂也懂不了,明也明不白的太美好的一种东西了。爱情无处不在,爱情处处生长,处处开花,有的结果,有的无果,有的凋零,有的越开越艳,果实越长越大。爱情,很美好。

最近的电视剧,演的爱情莫过于最多的就是那种霸道总裁,那种灰姑娘的故事,霸道总裁沉默多金,还痴情,灰姑娘就是你我她这样的小女生,有简单的梦想,长相清秀或者说是一般,工作能力一般,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处事能力都一般,某些地方还很迷茫。可是霸道总裁偏偏欣赏这点,爱上这个姑娘,对她真心好,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痴情那么保护着灰姑娘,最后经过种种磨难,灰姑娘终于克服困难跟总裁来到了同一角度,永远的在一起了。那都是剧中的故事。普通人的爱情没有那么多总裁,也没有那么多金又痴情又英俊帅气的王子。现实中的爱情,朴实无华,甚至还经常争吵,还经常分手。

丁宁是个普通的女子,没遇见那种白马王子的环境,也没遇见那种白马王子的狗屎运,丁宁遇见的是平常普通,甚至脸上有点痘痘的他。丁宁不记得遇见他的那天是什么时候,丁宁只记得是老乡聚会上认识的一个小弟,小弟带他的室友来丁宁班上搞的某个活动吧。具体不记得了,丁宁那个时候上的是大二的上学期。那个男生个子一米七二的样子,体重120斤,瘦瘦高高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样子,脸上还长了不少的青春痘。他很会唱歌,唱那张学友的粤语歌啊,唱的真不错,他说以前朋友们都叫他情歌王子来着。他偶尔去唱歌就会请丁宁去听他唱歌,丁宁是不懂唱歌的,丁宁对这种有着点艺术才华的人都很欣赏,丁宁是看不懂这类人的,其实这类人很多当时只是爱好,后来的生活中都变成了跟丁宁一样的普普通通的做着事儿,普普通通的活着。再无才华,再无艺术可谈了,多年后丁宁看看当初那个有着“情歌王子”之称的那个那人的微博,朋友圈近况,更多的不就是做着普通的牙医,过着普通的生活,身材肥硕,生了个女儿,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情歌已离他远去,梦想也永远离他远去了,毫无才华甚至都毫无长相的一个男子了。可是当初丁宁却真的很喜欢他,丁宁不知道那足不足升格为爱情,丁宁却跟他谈了那么一段时间,丁宁是他的女朋友。

有时候青春是荒唐的,丁宁是荒唐的,丁宁很无聊,有时候渴望爱情,想去多认识外面的男朋友,所以丁宁看似荒唐的有点乱。丁宁也觉得那段青春,大学以太无聊的方式过来,所以她收获了现在的生活。丁宁看似很乱的生活,喜欢交朋友,但却从来不乱的。丁宁有自己的想法,丁宁其实也一直在坚持自己。所以丁宁一直是个好女孩。在丁宁的记忆中唯独大二那年谈的恋爱算是心里印象最为深刻,也最不易忘却的,不知道能不能称之爱情的东西。那会最多的就是下午放学了,晚上一起去散散心,一去喝喝酒,睡觉之前不停地发信息,打电话,大家称之为爱情来了,因为,不停地能有话跟你说,可以很晚都给你打电话的人,还是把你放在心上的。那个时候的大学有点颓废,有点无味。所以就相互产生了这种东西。记忆中都不清楚当时是怎么相处的,记忆中,就是记得他当着全校的面演唱的时候,我给他送了花,他跟他一个室友唱的《只想一生跟你走》拿了个第二名,到现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还是会想起他,还是会有点淡淡的忧伤,是我不够好,所以他离开了我吧。

丁宁她说不清的爱情,很多时候相处是在网吧的,之后偶尔吃个饭一起,偶尔逛个公园的,就此而已。只是牵牵手,上网的时候在包间会接接吻,丁宁记得有一天晚上上网趴在他的肩上睡了一晚上,他一下都没动。丁宁记得有天去吃饭,他为丁宁夹菜,说以后会给她做好吃的,说他配不上丁宁,丁宁是个幸福的女孩子,他怕给不了丁宁要的幸福,他家的生活复杂,他家的父母不负责,他家的兄弟多,他是老小,大年三十都要为全家人煮满满一桌好吃的,丁宁喜欢有人给她做吃的,丁宁不会做饭的,她想自己可能一生都学不会做饭吧,丁宁感觉他家是很辛苦,尤其是他那么一个男孩子,为什么那么多事要他做呢,丁宁家虽然也不是很富裕可是丁宁真的却是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家伙,丁宁的父母很疼她,真没要她做过什么事。丁宁说,没事的,以后会好起来的。丁宁记得有一次去逛街,穿着坡跟的拖鞋,把她读书的那个城市绕了大半圈,所以回来的时候已经严重的扭脚了。丁宁到了学校旁边的一个网吧,给他打电话,说扭脚了,让他过来帮一下忙,他就把丁宁扶到网吧的一个位子上,给丁宁揉起脚来,他说,揉的时候疼疼,等一下就会好了,结果过了一会就慢慢能瘸着走了。都是些小故事,有时候,他也会约定宁去住宾馆,但丁宁从来没有同意过。

回忆不起了,回忆中感觉没有那么多的刻骨铭心,回忆就是一起通了宵回各自的宿舍睡了,之后晚上醒了就继续穿着漂亮的衣服见一面了,回忆就是丁宁说,他有决心唱歌就去参加《快乐男生》,丁宁都愿意为他提供点费用,他很感动,但也从来没去过。回忆就是穿着粉色的厚厚的外套,戴着粉色的手套一起牵手去吃晚饭,去逛逛公园,聊聊理想聊聊生活,偶尔喝点小啤酒。回忆就是每次走路,他走前面,丁宁走后面那两米的距离。回忆就是那么浪费的生活,回忆就是过年后,他一直在逃避着丁宁,丁宁一个月都碰不到他,回忆就是有次碰到他,问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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